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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是福建省重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之一,境内少数民族主要以畲、回等32个民族为主,少数民族人口4.2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4%,现有硖门、佳阳两个畲族乡和28个民族村(其中畲族村26个、回族村2个)。扶贫帮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市统战、民宗部门落实国家民族优惠政策,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自省委、省政府实施省直机关和沿海经济发达县(市、区)挂钩帮扶民族乡政策以来,我市统战、民宗部门以此为参照,深入调研,献言献策,通过不懈努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帮扶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并落到实处,使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转变观念,务实进取,摆脱了落后、贫穷的状况,迈向科学致富、勤劳致富的小康发展之路。现作简要发言如下:
一政策务实先行创建扶贫帮扶工作良好格局
过去五年,我市民族扶贫帮扶工作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卓显成效,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地发展。2014年,硖门、佳阳两个畲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2692元,比2010年增长101%;28个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830元,比2010年增长104%,尤其是赤溪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674元,比2010年增长277%。为贯彻落实好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精神,我市统战、民宗部门本着“政策先行、措施有力、责任到人”的准则,以“三个到位”为抓手,全力以赴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帮困工作。一是组织机制管理到位。调整充实我市少数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力量,由市委书记任组长负总责,分管统战、民族的常委任副组长牵头抓,统战、民宗等各部门齐抓共管;将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列为市委常委会议每月议程,每年年终召开市委“老、少、边”专题会议重点解决民族乡村遇到的重大难题,并由“两办”对责任乡镇和部门进行督查反馈,做到研究、督查、反馈“三落实”。二是帮扶政策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加大民族优惠政策帮扶力度,我市于2013年出台《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给予每个民族村市财政增加转移支付2万元;建立健全处级领导干部和市直单位挂钩联系民族村制度,充实对民族村的帮扶力量,并在2013年5月市委常委专题会议作出每个挂民族村的在职处级干部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万元用于开展挂钩帮扶活动,民族协调委成员单位挂钩帮扶民族村每年扶持帮扶资金不少于2万元的规定,5年来挂钩帮扶单位投入民族村扶持资金达2648万元;同时从市财政资金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民族乡的建设发展,每年为50—70万元不等;市直部门对民族乡村实施倾斜政策,对民族乡村申报的涉及规划、土地、建设、林业、水利、农业等项目和民族群众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均给予告之明确、办理优先。三是民族人才选拔到位。我市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摆在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位置,按照“全面提高、重点培养、大胆使用”的思路,立足工作实际,优先选拔一批优秀民族干部委任至重要工作岗位,为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发挥重要作用。2010年以来,全市有32名少数民族干部得到提拔,其中提任正处级职务1名、副处级职务3名、正科级职务12名、副科级职务16名。截至目前,全市处级干部5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5人,占10%;科级干部778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49人,占6.3%,其中正科级19人、副科级30人;少数民族科级以上干部配备比例居全省前列。
二措施保障得力实现民族脱贫形势跨越发展
为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贫困问题,五年来统战、民宗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多渠道脱贫保障建设。一是实施摸底建档保障。统战、民宗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协同乡村干部,深入到乡、村、户,进行广泛的调查走访,建立少数民族贫困户档案,实行“一户一卡”,做到门清底明。截至目前,我市有7个贫困民族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598户、1912人,分布在112个行政村,主要群体有三类:一是重大疾病返贫的农户,二是尚失劳动力的农户,三是缺乏生产项目和资金的农户。二是实施支部建设保障。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如何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群众摆脱贫困的成效,因此市委把加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扶贫帮困的重要内容来抓实抓严,开展一系列整顿后进党支部活动,要求处级领导干部每月走访所挂钩的民族村,督促当地乡镇党委从优秀少数民族群众中选拔人才充实民族村班子中,帮助解决民族村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走访活动,使村级党支部真正起到带头人的作用。三是实施人居建设保障。将居住偏远、房屋损坏严重的少数民族群众搬迁至较大村落和集镇集中进行“造福工程”安居建设,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搬迁、统一建设的方法,五年来共搬迁少数民族群众4578人,获得补助资金1648万元。四是实施项目资金保障。民宗部门从扶持发展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和基础设施入手,五年来共争取中央、省和有关部门补助资金4157万元,用于支持和引导民族乡村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思路,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的黄桅子、茶叶等农业产业;推进赤溪、双华、财堡、瑞云四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美化民族乡村的人居环境;争取各级政府和部门资金支持,逐步完善民族乡村水、电、路和文化站、幼儿园、卫生院等文教卫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缩小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综合实力上的差距。通过各项帮扶保障建设的落实到位,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纷纷摆脱贫困走上致富之路。
三明确目标方向谋划民族扶贫发展大计
我市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在全市统战、民宗系统和乡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扶贫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市赤溪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批示,2015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快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对少数民族乡村扶贫开发的具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为此,统战、民宗部门将在今后五年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分工。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成立少数民族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小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以统战、民宗部门为组织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建立“市统筹、乡负责、村落实、户对接”的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推动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重心下移,加快形成工作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有效机制,力争做到每位包户干部帮助贫困户制定一项脱贫计划、帮助落实一笔2000元以上帮扶资金、帮助落实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至少一名参加技能培训和就业、帮助发展一项以上脱贫致富项目以及帮助推销一种主要农产品。二要明确工作目标,应对攻坚任务。要认真领会《实施意见》中提出的28个民族村由副处级以上领导和民族工作协调委成员单位挂钩帮扶,对7个少数民族贫困村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将硤门、佳阳两个畲族乡列为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并给予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每个乡每年100万元,扶持28个少数民族村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每村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工作要求,帮助57个不是民族村且少数民族人口在百人以上的自然村建设一个公益性项目或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制定出台《少数民族扶贫开发五年工作规划》,结合民族乡村各自特点,组建工作队,指导民族乡村开展新一轮的扶贫开发建设,重点实施每年不少于120户、390人的脱贫任务,努力创建具有民俗浓厚、乡村整洁、产业兴旺的新型民族村寨。三要分门别类管理,做好帮困对接。要制定“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的开发式扶贫工作方法,依据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各自家庭条件,采用“输血”与“造血”统分相结合的方式引导贫困户脱贫致富,对于没有劳动力的贫困户,重点给以资金补助和实物捐赠;对于有劳动力的贫困户,重点开展种植或养殖项目帮扶。同时,在企业用工对接、疏通劳务输出渠道、提供信息、技术培训、农产品销售等方面为少数民族贫困户做好服务,使其有所作为。四要发挥协调职能,调动社会力量扶贫。要立足统战、民宗部门自身的工作特点,主动出击,充分发动和引导工商企业、少数民族、宗教界、侨胞、党外人士等有识之士,采取“认领式”的做法,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力求用五年时间每年帮扶对接120户、390人的少数民族贫困群众,争取每年筹集的资金达200万元以上,并通过开展扶贫对接入户谈心活动、实地考查活动、交流表彰会、发布微信论坛宣传等形式,让更多的社会爱心参与到对民族贫困群众的扶贫献爱心活动中来,营造出扶贫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福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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