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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2日下午,福鼎法院民二庭法官前往福祥酒店送达原告福鼎市宏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福祥酒店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相关法律文书。 请你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我不签!我不签!我只是个打工的。
你是被告单位的员工,依法有义务接收本院送达的法律文书。由于你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我们依法予以留置送达并拍照记录。
送达结束后,法官准备离开。
不准走!把照片给我删了!
送达过程中,该酒店客房经理郭某云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法官将相关法律文书留在该酒店,并采取拍照方式记录送达过程,郭某云强烈要求删除照片,同时用手拦住车门阻扰办案法官上车离开,时间长达20分钟,办案法官耐心向郭某云说明其行为已涉嫌妨碍公务,郭某云对法官的解释行为置之不理。鉴于郭某云妨碍法官执行公务的行为严重情节,福鼎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天。 何为“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送达方式的一种,适用于受送达人或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同住村家属以及受送达人是法人的员工拒绝接收法律诉讼文书的情形,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属于强制送达。 对妨碍司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以为戒
尽职法官依法办事
红衣女子撒泼阻拦
司法权威不容挑战
妨碍公务绝不可行
最终拘留请多深思
来源:福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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