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amej - 

[家长里短] 我谈杨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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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5: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该死
一命抵一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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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5: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驳楼下.本人认为杨某该死

试问一个人如果为了爱情将自己心爱的女人杀人,这还叫爱吗.爱是让对方天天开心,为对方可以承担一切.一个男人要成为自己心爱女人的保护神,而不是暴力殴打对方让其每日以泪洗脸.这只能说是为心占有..如果世间的爱情都是如此我想也这和禽兽没有什么区别了.
       现在受害者的家人的心情是怎么样的大家将心比心去想一下.如果此人不死难以服天下人.本人现在从司法部门了解杨某的家人都是政府官员..而杨某泉从小十分霸道...就占着自己家人在地方的小权力横行霸道...我想问下在一个拥有高等教育的家庭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人.真是丢宁德人的脸呀.而其家人更是可恶,现在去办假证明说其有弱智外加精神病,,他的行凶是在犯病的时候才造成的..现在的社会还想以家里的一个小权力来逃脱法律的自裁吗.....我还想问大家一句如果一个是弱智怎么会考上大学...在警校如果法律常识不懂怎么说的过去...我只想让大家知道社会底层的人们也有自己的权力来维护治安的.本人在此呼吁杨某泉该死...

[ 本帖最后由 dif1212 于 2007-11-15 15: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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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5: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回复 1楼 的帖子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而且无法挽回了,手段极其残忍,那人就该死了,一命抵一命。
说到责任,大家都有责任,学校、家庭、社会乃至当场的旁观者都有责任,但说这都已经太迟了。

(该帖应该合并到那一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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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7: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温州
非常赞同20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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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8: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楼主不了解内幕`  这女的是个烂货`名声很不好   勾搭这个勾搭那个玩弄感情 只怪男的一时冲动 或者说太傻太痴情` 非要在这一棵树上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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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8: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不幸的事已发生,就算凶手被枪毙也不足惜。最可怜的应该是双方在世的父母,他们将面对的是后辈子无穷无尽的丧子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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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9: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是啊,最可怜的是父母,但这样人手段也太残忍了,先不说女的有多烂,你如果觉得她不好,可以不要和她交往,再不好也不至于到非死不可吧。总之犯事了就得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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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20: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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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21: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常州
原帖由 奶奶口服液 于 2007-11-15 18:27 发表
楼主不了解内幕`  这女的是个烂货`名声很不好   勾搭这个勾搭那个玩弄感情 只怪男的一时冲动 或者说太傻太痴情` 非要在这一棵树上吊死`


你NND,这么说一个故去的人,不觉得很不道德吗?
再说了,如果一个男的竟然为这样的一个“烂货”而癫狂,不是更加说明这个男的是垃圾中的垃圾吗?
人命关天,自古而然!
无论是谁,随意剥夺他人性命都是罪过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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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6 09: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该死,不管是什么原因剥夺他人生命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行为。

求爱不成便生杀意,还是警校生,真不知道他的脑袋里装的是不是浆糊,白白教育了这么些年。当街杀人,行为极其恶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偏激至极,留在社会也没什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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